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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违建行为人信息纳入征信管理

发布日期:2023-12-07 16:10 来源:石柱融媒体中心

房子“长高”、建筑“长胖”、住宅“戴上大檐帽”……层出不穷的违法建筑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邻里和谐,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县城市管理局重拳打击住房违建行为,将山水别苑小区违建户马某某纳入征信管理,成为我县首例违建行为人信息纳入征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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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山水别苑小区业主马某某在装修房屋过程中,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其房屋非承重外墙扩建窗户,破坏了房屋外墙风貌。县城市管理局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对其违建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整改恢复原貌。但马某某拒不配合整改,其破坏房屋外墙风貌的行为引起邻里业主极大不满,投诉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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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情况,县城市管理局依法按程序对其立案查处,在马某某依然不执行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整改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石府强拆公〔2023〕1号)的情况下,根据《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82号)相关政策。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将马某某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以示惩戒。(通讯员 谭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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