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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征兵政策

发布日期:2020-01-16 18:58 来源:石柱手机台

 

2020年征兵政策

一、兵役登记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陆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

兵役登记时间:1月10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

在“全国征兵网”(http://gfbzb.gov.cn/)进行登记,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可到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协助网上兵役登记。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实行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适龄男青年都要自觉依法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行为的,由兵役机关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二、入伍基本条件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身高:男青年1.60米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应征入伍程序


男兵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县人武部“征兵服务站”协助网上报名。

(二)初检初审。2月上旬,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对应征青年思想状况、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乡镇(街道)武装部组织送检对象参加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结束后,由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工作。

(四)走访调查。体检和政治考核初步合格者,由县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到部队服役。


四、征兵优惠政策


(一)大学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尚未入学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二)优抚政策

我县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000元/年。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按每服役1年8000元执行。退伍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免学费,并按照350元/月补助生活费。

(三)奖励政策

义务兵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100%奖励;荣立二等功的,按70%奖励;荣立三等功的,按40%奖励;评为优秀士兵的,按20%奖励。

(四)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五)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及高校新生(当年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高中及中职毕业生,下同)入伍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在士兵服役期间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

4、优先选取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录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5、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6、享受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实行减免。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伍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石柱县应征入伍大学生政策


对从石柱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全日制本专科大学在校生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日制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县征兵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87964746、1388393566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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