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县市民李某来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并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感谢为其追回房屋价款。
据了解,2022年,李某与肖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登记在肖某名下的房屋归李某所有,房屋贷款由李某偿还。2023年10月,李某一次性还清房屋贷款三十多万元,要求肖某协助过户。随后,李某从银行处得知肖某涉及其他债务纠纷,房屋已经被其他法院拍卖。李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肖某赔偿损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通过审查证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若不及时处理,房屋余款就会在抵扣完债务后返还肖某,李某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及时联系肖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不懈努力,肖某最终同意按房屋拍卖价格赔偿李某损失,李某对此表示同意,双方于立案当日达成调解协议,法官根据协议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事情做实,将实事做细,始终以“办实事、解民忧”为准则,持续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水平,努力让司法举措更有力度,惠民答卷更有温度。(通讯员 石章润 秦亚 文/图)